安徽省財政廳文件
財購〔2018〕726號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政府采購工程項目
實施公開招標采購數額標準的通知
各市財政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購中心)、采購代理機構:
根據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6號《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guī)定》第五條的規(guī)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必須招標。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現通知如下:
對政府采購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預算金額達到400萬元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項目,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采購方式,其適用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預算金額未達到400萬元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項目,可結合項目需求特點,采用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適用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或項目雖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但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采購方式的,同樣適用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
鑒于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6號規(guī)定的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的采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是100萬元,原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財購〔2017〕959號)中規(guī)定省級服務類(包括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公開招標數額標準200萬元,與該規(guī)定不一致。為保持統(tǒng)一,財購〔2017〕959號文中涉及到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此標準(100萬元)執(zhí)行。
安徽省財政廳
2018年7月13日
信息公開類別:主動公開
安徽省財政廳辦公室 2018年7月13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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