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縣特殊教育學校2個個訓室采購項目成交公告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利辛縣特殊教育學校2個個訓室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LXCG2019137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采購公告發(fā)布日期:2019年7月15日 采購日期:2019年7月25日 成交供應商名稱:上海美音堂聽力電子有限公司 成交金額:286800.00元 成交供應商聯(lián)系地址:上海青浦區(qū)海盈路海盈新村3號樓101、103室 主要成交標的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價、服務要求:2個個訓教室采購及安裝,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以及圖紙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采購預算:287800.00元。 評審委員會名單:馬玉坤 (組長)、胡春華、馬志強。 采購人名稱:利辛縣特殊教育學校 地址:利辛縣光明大道 聯(lián)系人:楚治濤 聯(lián)系方式:13856829897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安徽建鑫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心 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廣場3#樓29層 項目負責人: 崔康怡 聯(lián)系電話:13721163813 公告期限: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6日(1個工作日)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利辛縣財政局提出投訴。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三、其他:無 特此公告。 采購人:利辛縣特殊教育學校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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